KINKAN PVA EX液
JAN Code:
4987062751001
對付搔癢難耐的皮膚癢、蚊蟲咬傷
KINKAN PVA EX液
第2類醫藥品
型態: 外用液狀製劑
容量: 40mL
特色
- ○含有11種有效成分,對搔癢及發炎效果良好。
- ‧抗發炎作用:Prednisolone valerate acetate(PVA)、甘草次酸 (Glycyrrhetinic acid) 、水楊酸甲酯 (Glycol Salicylate)
- ‧止癢作用:苯海拉明 (Diphenhydramine)、丁烯醯苯胺 (Crotamiton)、鹽酸待布卡因 (Dibucaine Hydrochloride)
- ‧修復皮膚作用:尿囊素 (Allantoin)
- ‧殺菌作用:繖花醇 (Isopropyl methylphenol)
- ‧清涼感:樟腦 (dl-Camphor)、左旋薄荷醇 (L-Menthol)
- ‧促進血循:維生素E乙酸酯 (Tocopherol acetate)
- ○PVA (Prednisolone valerate acetate) 是能針對患部發揮良好的抗發炎效果,隨後被體內吸收作用分解成溫和物質的非類固醇消炎藥物。
- ○清涼溫和、輕盈感受的藥用液劑。
功效與效果
濕疹、皮膚炎、汗疹、皮疹、搔癢、蚊蟲咬傷、蕁麻疹
用法與用量
1天數次,適量塗抹於患部。
〈關於用法及用量的注意事項〉
- (1)請遵守規定的用法與用量。
- (2)幼童使用本產品時,請在家長指導監督下使用。
- (3)不可接觸眼睛。不慎進入眼睛時,請立刻用大量清水或溫水沖洗。若出現嚴重症狀,請立即尋求眼科醫師診治。
- (4)僅供外用。
- (5)塗抹藥劑之後,請勿使用不透氣材質(如保鮮膜等)覆蓋患部。
◆使用方法
- ①使用前請先將瓶身向上後取下蓋子,按壓海綿中心數次。釋出內部的空氣,防止流出過多藥液。(圖1)
- ②請保持患部清潔(無髒汙、化妝品或藥劑附著)。
- ③請將海綿輕壓患部,塗上藥液。(圖2)
- ※海綿髒汙時請輕輕擦拭乾淨,以免堵塞。
成分與含量
有效成分 | 含量【每100mL中】 |
---|---|
Prednisolone valerate acetate (PVA) | 0.15g |
鹽酸苯海拉明 (Diphenhydramine Hydrochloride) | 1.00g |
丁烯醯苯胺 (Crotamiton) | 5.00g |
甘草次酸 (Glycyrrhetinic acid) | 0.30g |
水楊酸甲酯 (Glycol Salicylate) | 1.00g |
尿囊素 (Allantoin) | 0.20g |
繖花醇 (Isopropyl methylphenol) | 0.10g |
鹽酸待布卡因 (Dibucaine hydrochloride) | 0.25g |
樟腦 (dl-Camphor) | 1.00g |
左旋薄荷醇 (L-Menthol) | 3.50g |
維生素E乙酸酯 (Tocopherol acetate) | 0.50g |
含有添加物乙醇、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 (Polyoxyethylene polyoxypropylene cetylether)、丙二醇 (Propylene glycol)、BHT、乳酸、乳酸鈉液。
注意事項
※有關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項,請參閱用法用量項目。
■使用上注意事項■
【以下狀況請勿使用】〔無法遵守的話可能導致目前症狀惡化或容易產生副作用。〕
- 1. 以下部位請勿使用:
- (1)水痘、足癬、白癬等或是患部化膿。
- (2)創傷傷口、眼睛周圍、黏膜等
- 2.請勿大範圍使用在臉部。
- 3.請勿長期連續使用。
【事先諮詢】
- 1. 以下人士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、藥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- (1)正接受醫師治療者
- (2)孕婦或可能懷孕的婦女。
- (3)曾因使用藥物發生過敏症狀者
- (4)患部範圍較大者。
- (5)皮膚濕疹或皮膚潰爛嚴重者
- 2. 使用後如果出現以下任何症狀,可能為副作用的影響,請立刻停止使用,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、藥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相關部位 症狀 皮膚 起疹、發紅、搔癢、腫脹、皮疹、皮膚乾燥、刺激感、灼熱感、刺痛感 皮膚(患部) 足癬、白癬等黴菌感染、青春痘、化膿症狀、持續刺激感 - 3. 使用本產品5~6日後症狀沒有改善,請停止使用,並攜帶本說明書諮詢醫師、藥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■保存及使用注意事項■
- (1)請放置於幼童觸碰不到的場所。
- (2)請密封直立保存,放置在陰涼場所,避免高溫及日光直射。
- (3)請勿換裝到其他容器。(避免誤用或變質)
- (4)請勿靠近火源。此外,使用後請勿投入火中。
- (5)請注意,藥液請勿沾附到眼鏡、時鐘、首飾、塑膠類、地板或家具等的塗層面、化學纖維製品、皮革製品等,否則可能因此變色或變質。
- (6)超過使用期限的產品請勿使用。此外,開封後無論使用期限為何,請儘快使用完畢。